訊,福成股份(600965.SH)公告,近日,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河北監管局(“河北證監局”)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關於對河北福成五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和《河北證監局關於對李良、鄧重輝採取監管談話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
河北證監局在對公司現場檢查過程中,發現以下問題:內部控制執行不到位、信息披露不准確、會計處理不規範、隱瞞關聯交易。公司上述行為違反相關規定,河北證監局決定對公司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將上述行為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此外,時任董事長總經理李良、董事會秘書鄧重輝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河北證監局決定,對李良、鄧重輝採取監管談話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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